记者从日前开会的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除学费会议上了解到,从2009年秋季学期开始,天津市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月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家庭经济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不含五年一贯制前三年学生)享用免除学费的优惠政策,同时还可享用国家和天津市的中等职业教育助学政策。也就是说,家庭经济艰难的农村学生考取中职学校后,不但可以免交学费,还能同时享用国家助学金或天津市政府助学金的资助。
中职学校还包括普通中专、职业中专(高中)、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院附属的中职部和中等职业学校等。艺术类涉及演出专业学生和未在天津市中职学校就读于的牵头办学学生不出免除学费范围。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就读于的一、二年级合乎免除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天津市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减免学费标准给与补助金。目前,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月学籍在校学生12.2万人,享用免除学费学生大约为6400余人。
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艰难学生在享用免除学费的优惠政策外,还可以享用助学政策。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是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月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城市家庭经济艰难学生。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生活费,标准为每年每生子1500元。市政府助学金对没取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实行资助,每生子每年500元,资助时间为两年。
学生在第三学年可以通过顶岗进修等途径,取得生活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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